问题 | 延期房产证交付证明的法律效力如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房通知书具备其应有的法律效力,然而却无法通过该通知来免除相关方的法律责任。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如出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交付义务,在买方进行了合法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之内,出卖方仍未如期交付房屋,此时买方有权请求出卖方承担逾期交付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经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出卖方仍然无法按约交付房屋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予以解释的话,买方则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出卖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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