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给的定金可以退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支付的定金是享有退还权利的。倘若因为各类不可抗力如政策变更或自然因素等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商业合同;同时也包括由于对于相关协议及其附加条款的理解和约定无法达成共同认识,从而无法进行签约且这一行为并非由任何一方所导致的话,那么此时支付的定金便具备退还的可能性;然而如果是房屋销售人员最终违反了交易承诺,那么他们将会面临退还两倍定金的处罚。反之,若购房者违反了交易承诺,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被退还,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