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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朝阳公寓房子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之下,例如房地产产权在短时间内被重复售卖,买方则享有向开发企业索取因之引发的经济损害赔偿的权益,或者有权终止双方早先签署的合约,并同时提出退还先前所支付的住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的要求。除此之外,倘若卖方擅自将该住房再度出售给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导致了商品房交易合同的执行宗旨无法实现,作为购房者您便拥有权利请求解除这份合同关系,并且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最高额度可达到已经支付购房款的两倍。这种权利同样适用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而再次将同一处房产出售给他人,从而使得买方无法顺利取得房产的情况。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样也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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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