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公共面积属于谁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摊面积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设施,其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他们依法享有的是对该面积的共同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等各种权益。无论是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于公摊面积的经营或者非经营性的使用行为,都必须先征得全体业委会的一致赞同与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