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子女抚养费后可以再加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给子女抚养费后可以再加吗 《民法典》规定给子女抚养费后可以再加,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后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减少抚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子女几岁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大,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子女抚养费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三、父母双方可以在不损害子女利益的情况下协商确定抚养费支付的期限长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给子女抚养费后可以再加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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