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确权之诉如何辩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借名买房的法律纠纷案件中,法院通常会将房产判给产权登记证书上所记载的业主。
然而,倘若有其他具备充分证明力的证据展示出了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归属,那么法院将会依据这些证据所揭示的事实来做出最终裁决。由于房屋被视为不动产,其物权变动的公示要求必须经过登记程序,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仍然会优先考虑并根据产权证上所登记的业主身份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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