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中,诉讼双方均有义务准备并提交以下所需的证据材料:
首先,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作为基本材料之一; 其次,对于房屋来源的各种可能性,如购买、继承、析产、赠与等方式,亦应分别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另外,当涉及到共有房产的情况下,还需提交关于共同投资建设、改造、购买、继承、赠与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证明文件;针对房地产登记与变更的相关事项,包括登记情况、变更情形以及产权转让的详细资料等,也需要进行充分的举证; 此外,租用或占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使用费用、管理责任、收益状况等方面的证据,同样需要进行全面的收集; 最后,所有承担房地产税收的人员名单、纳税的具体时间、缴纳税款的总金额以及相关票据等凭证,也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材料。除以上列举之外,任何能够证明争议事实的各类相关证据,都应当予以充分的准备和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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