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一房两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房产二次售出情况下的权利维护:在这种情形中,购买房屋者有权利请求解除之前签订的买卖协议,同时返还已经支付给卖家的购房款项以及基于该款项产生的利息收益、相应的货币流通成本(如银行按揭利息等),此外补充性地要求赔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若卖方仅为普通公民,那么购买房屋者有权向其追究违约责任,但仅限于要求退还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收益,并对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上述请求未能得到满足,购买房屋者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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