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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名买房有效力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假以他人之名为购得房产的主体进行出资,却将该房产登记于他人名下,其背后的动机无非就是想获取原本并不属于他们的利益。这其中具体存在着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形:
1.规避因为自身身份而引起的对于购房的诸多限制。这类情况无疑是假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的最为典型的案例,占据了此类行为的比例高达90%以上。
2.为了实现财产的转移或者逃避债务的责任。
3.为了节省未来可能产生的过户费用。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要出借人和借名人在购买房产之前就已经明确地约定好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那么这样的约定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如果购买的房产属于经济适用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由于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损害了广大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者的权益,因此通常会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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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8: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