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合同预售需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商品房的过程中,您必然会遇到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重要环节。此时此刻,您必须谨慎对待签订合同时的各项事宜,严防潜在的风险。以下几点是您应该留意的问题:
首先,认真审视所申请购买的项目是否已具备"五证"。这里所说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 其次,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制定或由建设部推荐使用的合同文本,并核实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如非法人代表,您需进一步核查对方是否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务必在预售契约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设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请参照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 第四,针对可能出现的争议,买卖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需要提醒您的是,并非所有人都能顺利获得银行按揭贷款。因此,建议您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您无法取得按揭贷款时,定金将如何退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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