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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房地产面积误差怎么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交付后所测得的房屋实际成交面积与原定的商品房预售协议中所述的建筑面积存在超过百分之三的偏差,则该等情况下,买受人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协议之相关条款予以解除该份合同,且出售方有义务向买受人退还其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收入。而在房屋面积偏差未超出百分之三的情况下,买卖两方可依照上述偏差比例以及事先约定好的房价标准,共同协商确定是由买受人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支付,抑或是由出售方独自承担这部分差额,亦或由出售方将多收款项全数退还给买受人并给予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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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8 1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