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什么情况才能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十种情况可作为房客要求退房的正当理由:
(1)房源延迟交付超出双方约定的期限; (2)开发商由于缺乏相应有效证件及政府批文等原因,致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被判定为无效; (3)未经房客许可,开发商擅自变更承购房屋的设计方案; (4)房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获得房屋产权证书; (5)买方因个人资质问题无法顺利获得银行贷款; (6)实际测量的房源面积与销售时期初步估算的面积相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 (8)卖方在出售房屋前并未向买方透露该房产已被抵押给第三方的信息;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 (10)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房的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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