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提前退房有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租赁房屋时,如需提前终止租约,通常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若存在租赁物品被司法机构或行政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或其所有权存在争议等特殊情况之一,且并非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租赁物品无法正常使用,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若选择解约,则无须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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