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管公司租金不给能解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托管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倘若托管公司不幸破产或消失无踪,无法按时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时,出租方有权依法解除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一旦解除了合同,出租方可要求租户尽快撤离所租住的房屋。在此过程中,因托管公司违约导致的租户经济损失应由房屋中介机构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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