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出现面积误差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面积短缺超过规定比例3%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与卖方签订的合同,卖方将根据合同条款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而若实际面积短缺没有超过3%,则双方可根据面积误差比例以及此前在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价格标准,由卖方对所产生的差价进行返还处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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