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颍无证售房处在哪里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尚未获得产权证书的物业需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是提出登记申请; 其次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受理;接下来是审核审查环节; 然后进行实际考察并对相应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房屋缴纳税费; 最后进行最终的登记以及发放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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