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商品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当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至时,应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形式的《房屋催交通知书》。若在随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则购买方有权行使权利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当依照合同之规定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同期活期利息;若合同中对违约情形设有违约金条款,开发商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因地震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逾期交房问题,须经相关权力机构确认后方可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此类情况下,必须由政府、法院等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进行鉴定和判定,且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确因地震影响导致逾期交房,需待相关权力部门作出裁决后方能予以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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