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有按揭是否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抵押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时,违约责任的判断标准大致分为四种状况:
首先,若因开发商方面的因素而未能成功办理贷款,例如,开发商出售未经预先批准的房产,或者未按时提交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从而使房贷流程无法顺利进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视为开发商方面的过失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得到全面履行,买家应享有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及全额退还款项(包括定金及首付款)的权利; 其次,若因卖方个人原因导致房屋交易无法完成,例如,涉及共有产权的房产,卖方在未告知共有产权人的前提下,擅自将房产出售给买方,此时所签署的购房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进而影响到后续的过户手续以及按揭贷款的办理。在此类情况中,由于卖方故意隐瞒共有产权人的真实信息,因此构成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再者,若因买方自身原因导致贷款申请失败,例如,未能及时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成分,使得银行无法受理贷款申请,那么这就属于买方的责任,买方需自行承担违约责任,且无法收回已支付的定金; 最后,若因非买卖双方的外部因素导致贷款申请受阻,例如,政府或银行政策发生变动,暂停房贷业务等,买卖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买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证明自身无过错,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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