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违约卖房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屋交易过程中,若卖方未能如约履行相关义务构成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合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弥补自身权益受损之情形,或向其索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若买卖双方在正式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作出明确规定并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则针对卖家所实施的违约行为,买方有权依据既定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细则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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