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赠与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对房屋进行的赠与行为需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公证书的办理。接下来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环节,此过程涉及到赠与方与受赠方一同前往房屋所在城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转移过户登记的申请。
然后,赠与人需按照既定程序向受赠人移交房屋。此处所指的交付须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前提条件。在正式捐赠之前,赠与方与受赠方需签署一份详细的房屋赠与书面协议。在办理公证书时,请务必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籍信息;若赠与人已经成家,则需同时提交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证件;若赠与人尚未成家,则只需提交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单身证明即可。 2.受赠人同样需要携带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则其法定监护人应作为代理人出席。 3.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证等相关证件。 4.赠与合同(可由公证处代为起草)。 5.赠与双方亲自前往公证处。 6.公证处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