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如何追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购房过程中借用了他人之名进行购买,欲收回所支付的款项,需要收集并提交充分的证据来证实您确实是实际出资方以及您和他人之间确有借名购房这一事实的真实性;否则,基于法律规定,此类情况往往无法顺利追讨回来。在此背景之下,我国目前正在实行房地产财产权的统一登记制度,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取得、变更等权利归属问题,均以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记录为最终依据。因此,如果房屋已被登记在他人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便归属于登记簿上的所有者,而非实际出资方,此时想要索回款项将会变得相当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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