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面积差不能超出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时,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应当依照约定进行处理; 其次,如果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那么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3%以内(包括3%)时,买受人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同时,其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也不会得到支持; (2)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了3%,此时,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此种情况下,其请求将会得到支持。 此外,如果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话,那么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包括3%)部分的房价款将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予以补足,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属买受人;反之,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包括3%)部分的房价款及其相应利息将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出卖人需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