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算小了要补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关于房产面积的差额补偿事宜如下:若实际测量面积大于合同中所注明的面积,且该误差比例在3%之内时,购买方有义务按照事先约定的购房价格予以等量追加;
然而,若误差比例超过此限度,超过部分的房价将由销售方全权承担,同时将该部分房屋所有权无偿转让给购买方。反之,如果实际测量面积小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并且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话,销售方需要向购买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但是,若误差比例超出了3%,那么销售方就必须以两倍于多收取的房价款的金额,向购买方返还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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