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产证可以延期办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来说,是允许房产证的办理申请被适当延迟的。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当购买房地产后,广大民众并不倾向于立即着手处理相关的证件事宜。在这个过程当中,每一位买家或卖家都拥有自身的理解与认识,部分人群甚至可能会觉得在等待一段适宜的时间后再行办理才是最明智之举。
然而,根据现行的各种政策以及法规,购买者必须在一定的期限之内完成房产证的申请和办理手续,否则,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层面的负面效应。尽管如此,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偶尔也会看到一些人在错过了关键的年份之后才开始办理房产证,这主要是由于国家在法律层面并未强制要求所有的购房者必须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房产证的申请和办理事项。但是,我们必须要意识到,这种做法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将继续归属于开发商,这也就意味着可能会出现一房多售的现象。在面临法律诉讼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那么就难以获得司法上的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3日内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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