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如何达到退房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进行退房; 其次,当延期交房的期限超出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合理范围时,买受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再者,若房屋质量与合同所载内容存在严重不符、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得到有效修复或者修复后仍然达不到应有质量标准时,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如果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房屋权属证书无法按期发放给买方,买方可申请退房; 此外,如果商品房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法定的3%上限,买方可选择退房; 最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方案,买方有权提出退房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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