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法官有什么要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领域中,所谓“借名买房”即是指一种特殊的购房模式,即非实际购房人借助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并以该他人之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的相关登记。
然而,借名买房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主要取决于借名人(即实际购房者)与出名人(即房屋登记人)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借名协议。具体而言: 1.若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真正的购房者能够提供充分且完整的间接证据,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自己为真实的购房者,那么应当认定其为真实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2.尽管书面合同并非“借名买房”的必备要素,但它仍然可以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借名关系的重要依据。 3.对于那些不具备本地购房资格而试图通过借名方式购买房产的人士,他们提出的过户申请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4.需要注意的是,借名买房协议仅对签署协议的各方产生约束力,无法对抗来自外部的任何行为或主张。 5.最后,如果借名买房协议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则该协议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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