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解约如何赔偿违约金多少合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如双方对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已经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应当依据该项约定执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出因违反合同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的30%以内。若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明确的规定,则应根据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为参考标准,以此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