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普通欺诈能赔偿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若开发商对业主实施欺诈行为,我们将向其支付已付款项的双倍作为赔偿。在以下各种特定情境中,开发商可能会出现欺诈行为:
首先是一房二卖,其次是私自抵押,再者就是故意隐瞒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提供虚假的此类证明,也有可能是故意隐瞒所销售的房屋已被抵押的实情,或是刻意隐藏所销售的房屋已出售予第三方或已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事实,最后是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当这些情况发生时,不仅导致合同失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而且购买人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和利息、赔偿所有损失,还能够向出卖人提出不高于已支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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