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购房定金问题的方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若在交付订金之后,交涉中的任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依照定金罚则进行相应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下家未能履行约定,上家便有权没收其已支付的订金;反之,若是上家未能履行约定,下家有权要求对方予以双倍赔偿。
其次,若在交付订金之后,双方无法就定金合同之外的其他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这些事项与合同的顺利履行存在紧密联系,例如下家在交付订金后方得知房屋仍设有抵押贷款,而上家亦需要利用下家所支付房款以提前偿还债务等情况,倘若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此时下家即有权请求解约,并由上家将已收取的订金全数退还(并非双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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