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民事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是指涉及到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各种组织间,以及这些组织相互之间在房产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以及使用权等权益领域中所引发的争端与冲突。关于此类纠纷的处理,当事人既可选择通过双方协商来妥善化解矛盾,亦可寻求司法途径进行裁判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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