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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庆交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若已经缴纳了定金,通常情况下仍可选择进行退款操作。
然而,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倘若想要取回定金,通常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向开发商提出退还请求:
1、当开发商尚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亦即是并不满足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时,其与购房者之间约定的购房定金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其他形式的文件,且无论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开发商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
2、若开发商虽然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得此证书,那么开发商必须为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
3、在开发商符合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成功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若双方仅约定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此时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现金;
4、若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并且开发商并未对相关事实进行隐瞒或误导,仅仅是购房者单方面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那么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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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0: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