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振中房地产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洽谈与协商。首要任务是购房者务必与其购买房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以便充分理解导致项目交付延迟的确切缘由,并且双方共同研究并制定一套既公正又具有实效性的解决策略。这一解决方案可能包括推迟项目交付的日期或提供一定金额的补偿金。若买卖双方就该问题能顺利取得一致意见,那么有必要将最终的解决方案以书面形式确认下来,以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2.谨慎审查契约条款。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房屋买卖合同中所有详细的条款,特别要关注关于交付时间及延期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以便明确买卖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义务。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实存在违约行为,购房者便可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约定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展开谈判。 3.寻求法律协助。若经过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购房者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全面了解自己所拥有的各种权益以及可能适用的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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