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侵占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并无明确规定非法侵占罪,然仅存在侵占罪之规定。
若欲对侵占罪进行准确判断,依据如下构成要件标准: 首先,侵权侵犯的受害者为他人手中财物的所有权。 其次,该罪行的具体施害人,也即犯罪主体需属于一般公众范畴,即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方可成为潜在的罪犯。 在此基础上,判定犯罪是否成立,还需要从以下三个维度来认识其客观事实情况: 一是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擅自从他人处获取其自愿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隐藏物等,并将其据为已有且拒不归还; 二是该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最后,从心理角度来看,行为人需有明知故犯且意图非法占据他人财物的内心想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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