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建筑面积误差多少正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面积误差方面的相关国规规定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四条规定,当出卖方所交付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总建筑面积与其与买方向其承诺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时所确定的面积出现不符时,如果合同中有相应约定,则依约处理;若合同中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或者表述模糊不清,则可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在面积误差比例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包含百分之三)之内的情况下,应当依照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如实结算,在此种情况下,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2)若面积误差比例绝对值超出了百分之三,那么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对于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若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且面积误差比例在百分之三(包含百分之三)之内的部分,买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予以补足;而对于面积误差比例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则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属买方;反之,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且面积误差比例在百分之三(包含百分之三)之内的部分,卖方需向买方返还该部分的房价款及其对应的利息;而对于面积误差比例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卖方需向买方双倍返还该部分的房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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