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购房合同可以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签订购房合同之际所交付的定金能否予以返还的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准确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双方在支付定金时所达成的相关协议。若该协议并无明确定义,一般来说,此类定金可被视为可退款项,具体退还款项事宜可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其次,若出现由于一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订立的状况,此时便应适用定金罚则。例如,如系开发商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签署,那么购买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交付之定金。若为购买者自身原因造成合同未能成功签订,且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并无任何相隐瞒行为,那么购买者仅有权利单独向开发商索取定金,同时还须依照认购书中所载明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若因对商品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存在分歧,从而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此时定金理应得到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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