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无法依照承诺的期限交付房屋,除了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之外,其余所有因素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细而言,如开发商未能抵达预定日期交付物业,务必自逾期起开始计算,每日按照千分之三的比率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若逾期天数持续越过六十日,业主将享有单方面解除购房协议的权益,在此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在收到解约通知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全额退还原先支付的房款,并额外支付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作为赔偿。
然而,无论业主选择解除购房协议还是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他们仍可向开发商索要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