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可延长的履行期之最大时限,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未作出明文规定。
首先,如果能够证明交付房屋的逾期是由于未能预见到或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势所引发的,那么在约定的交付房屋日期已过的条件下,应当立即启动违约金额度的计算程序。
其次,若逾期时间已经超过了三个月,购买者便拥有向法院提出申请以宣告解除合同的权力;倘若各方当事人在事前并未就此问题进行约定,那么在收到对方当事人的适当催告通知后,解除合同的合理期限将被设定为三个月。
最后,若在上述催告通知发出后,某一方当事人仍然坚决主张解除合同,该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