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建好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并达不到使用要求而无法按计划交付使用时,或房屋正式交付给消费者之后,经过专业部门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其质量仍未达到相关标准,此时,购买者有权提出撤销购房合同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申请,对此情况,开发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当房屋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消费者日常生活及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购买者同样有权提出撤销购房合同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申请,对于此类情况,开发商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各种程度的质量问题,但这些问题均可通过维修手段解决,那么在保修期限之内,开发商必须承担起修复责任,如未能及时进行维修,则需向消费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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