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购房定金后三天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购房者在支付定金之后,如需退还,须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具体而言,存在下列两种情况可使定金得以退还:
首先,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销售资格,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其退还定金; 其次,若是由于您与该开发商就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合同未能成功签署,此时购房的定金亦应予以退还。 此外,当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以此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若因不可归咎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则出卖方也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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