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多久可以要求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交付日期的延误问题中涉及的违约金具体时限取决于买卖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约定。当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时,买方有权对其施加压力并发出书面催促,同时,也可依法向卖方索取违约金。若在三个月内仍未收到房屋,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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