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预售合同可以抵押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房屋预售合同本身是无法作为抵押物的存在进行抵押的。
然而,作为预售合同中预定交易的标的物——正在施工阶段或者已经竣工完成的房产,却具备成为抵押品的资格。房地产业者可以通过运用预售的房屋所有权,以保证他们所承担的债务得到切实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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