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房屋预售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守约方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违约方发出终止履行合同内容的通知书。 其次,当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未能及时提供有效担保以恢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仍然坚持要求预购方继续履行合同时,守约方有权拒绝违约方的请求,并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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