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二手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足一房两卖事件的权益维护问题,法律规定以下程序:
首先,可撤销合同的当事方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从知晓之日起,需在一年期限内寻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帮助,以期能够通过司法手段撤销相关协议,同时有权向卖方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费用; 其次,如果因卖方的不当行为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还可以提出索赔申请,要求卖方做出相应赔偿; 最后,根据法规,买方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项不超过其实际损失的一倍即为上限。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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