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买房属于不动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上述问题,我们可尝试通过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若不动产存在权属争议,则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拒绝进行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明确告知这一情况。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能够证明不动产权属已发生转移的相关材料,如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以及由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等,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不动产权属已经发生转移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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