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半年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延期交付房屋长达六个月的事宜,通常情况下,违约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须经过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并达成明确共识,然而,这一数值的上限不应超出实际损失总额的30%。倘若买卖双方在先前并未就此违约责任及赔偿等事项进行充分的商讨和约定,那么依据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针对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法律法规,便可计算得出相应的违约赔偿金数额以供索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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