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请求退回所购房产。
然而,决定是否可行的关键因素在于违约责任的归属。若开发商由于自身行为导致基本违约事项发生,则购房者有权行使退房权。以下为四种常见的可引发退房的开发商根本违约情形:
1.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其他重大质量问题;
2.实际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超出部分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
3.出卖人未按期交付商品房,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付义务;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而对于因购房者个人原因提出退房申请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因退房给开发商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