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市金水区房产纠纷立案费用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领域内,房地产方面的案件通常被详细划分为财产类型的纠纷处理类别。在此类案件的审判与执行阶段,需酌情收取相应的案件受理费。具体计算费用的标准是根据争议标的额的数量级及其所占比例来制定的。具体而言,如果争议标的额未达到10,000元人民币的门槛,那么每宗案件都必须缴纳50元人民币作为受理费用;若争议标的额位于10,000元至50,000元之间,则超出部分将按照4%的比例进行额外收费;若争议标的额位于5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则超出部分将按照3%的比例进行额外收费;若争议标的额位于10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则超出部分将按照2%的比例进行额外收费;若争议标的额位于2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则超出部分将按照1.5%的比例进行额外收费;若争议标的额位于500,000元至1,000,000元之间,则超出部分将按照1%的比例进行额外收费;若争议标的额超过1,000,000元,则超出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进行额外收费。
此外,还需支付其他各类诉讼费用,例如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等;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所需的申请费以及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所需的实际支出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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