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员村法拍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实施房产拍卖程序的过程中,负债者对未偿还债务仍需负起全面清偿的义务。当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严格流程对负债者的相关资产予以公开拍卖,并在所得金额完全依法还给债权人后,原先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便会宣告终结及消除。若是未能彻底还清所有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通过对抵押合同标的物的再次拍卖来回收资金以履行相应债务。在此种情形下,拍卖所得的资产将优先满足后续案件的债权人、银行等的权益受偿要求。倘若出现拍卖所得无法偿付全部债务的状况,银行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将债务追讨回来。假如最终拍卖成交价超过了原有债务,那么银行在收回债务的同时,仍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只有这样才能继续获取剩余的拍卖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