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签订后多久付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物业出售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在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常见的支付方式有且不限于如下三种形式:
首先,分期付款技术因素常常成为首选,通过对首次购房款项作出妥善处理后,后续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逐步地支付剩余购房款直至整个房屋交付至购买方手中并圆满完成全额付款事宜; 其次,银行作为抵押贷款的主要提供方,会先行将购房所需费用汇入房地产开发商或相关机构账户,而购房者则需依照与银行达成的协议条款,按月分批偿还其向银行所借贷的本金及利息; 最后,一次性付款方式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署房屋销售合同的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完毕所有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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