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诉前保全怎么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解除保全的相关事宜,主要有以下三种可能性: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解冻请求;法院也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自行取消保全;或是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交担保申请来进行解冻处理。针对这些情况,负责作出房产保全裁定的审判员或合议庭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真细致的审议,并依法做出新的裁定,从而撤销原有的保全措施。诉讼保全,即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些可能由于其中一方向对方提起的诉讼活动或由于其它原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时,应该在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布之前,法制化地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此案相关的财产实施强制性的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